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7、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区委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并负责常委会会议记录。
8、根据讨论议题,常委会会议需要其他人员列席的,由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确定。必要时,常委会可以举行扩大会议,并由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确定扩大范围。
(三)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1、议事范围:(1)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全区大政方针及工作重点、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及处理等问题进行酝酿,提出原则或初步意见,提交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2)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3)交流日常工作情况。(4)对来不及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迫问题,及时作出相应决定,然后再向区委常委会报告。(5)需由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问题。
2、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副书记组成,和议题有关的常委参加。
3、书记办公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议题由书记确定。提请书记办公会议的议题,在提交书记办公会议之前,应先征求有关常委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4、书记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书记、副书记到会才能举行。区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书记办公会议,并负责书记办公会议记录。
5、书记办公会议的内容,除经书记办公会议同意可在党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会议以外的任何人员泄露。
(四)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工作协调会制度
1、议事范围:(1)对上周工作进行通报,对本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2)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3)对一些重大问题和事件做出决定,然后向常委会报告。
2、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工作协调会每周一上午召开,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3、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工作协调会由书记、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是常委的政府副区长参加。区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
4、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工作协调会后,各班子主要领导分头抓好工作落实。
(五)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议事范围:(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3)研究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4)研究部署全区性的重大活动。(5)研究区党代会、常委(扩大)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问题。(6)协调区委、区政府的工作。(7)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2、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区委常委、区政府区长及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议记录的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研究的议题,由主持人或召集人确定。
3、区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4、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时间,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会议议题涉及的分管领导,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准备好有关材料。www.nx899.com欢迎您访问, 欢迎您访问,
(六)四大班子会议制度
1、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2)分析研究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3)对区委、区政府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及可能引发矛盾的倾向性问题分析讨论,集中智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4)研究讨论全区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集中精力抓落实。(5)协调、沟通四大班子的工作。
2、区四大班子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区政府区长和副区长、区政协主席和副主席。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武部不是常委会委员的部长或政委、区总工会主席列席会议。区委办公室负责常委会议记录的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议题,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3、区四大班子会议由区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四大班子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4、区四大班子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七)协调会议制度
区委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对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四大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全区有影响的重大事件等,书记、副书记或常委可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协调,商定原则或意见,督促解决问题。
(八)常委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常委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会议召开的时间及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要求,由区委书记确定。
常委会委员要自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三、议事规则与程序
1、凡需提交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四大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区委办公室主任统一收集后,报主持会议的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定。会前没有提请的内容,一般不再作为新增议题讨论。全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2、凡提交区委常委会、区党政联席会、四大班子会讨论、决定的议题,一般应事先做好准备,提出初步方案。
3、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四大班子会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围绕会议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根据讨论结果进行总结,形成集体的决议、决定。
4、全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
5、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6、常委会决策时,应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如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7、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应认真如实地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可编发会议纪要;书记办公会议、区委协调会议必要时编发备忘录或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www.nx899.com欢迎您访问, 欢迎您访问,四、原则与纪律
1、区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委会、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经集体研究,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表态或决定重大问题。
2、区委常委会委员要带头贯彻执行全委会或常委会的决定。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该决策的全委会或常委会决定。在未改变原决定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3、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的,书记或副书记或常委会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4、常委会会议研究涉及常委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和其他亲属的议案时,需要回避的,有关委员应向召集人汇报并主动回避。
5、区委常委会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尤其是研究决定干部任免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1、区委常委要率先垂范,重视和加强理论学习。要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市场经济知识、金融、现代科技、历史等知识,提高决策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带着强烈的紧迫感,带着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去学习,把学习与实际结合起来,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认真坚持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采取专题辅导、座谈讨论、中心发言等形式,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 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 › 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 › 区委工作总结
- › 区委工作年终总结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区委工作规则规章制度
tag: 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
相关分类
规章制度 更新
规章制度 推荐
- · xx县物价局工作差错追究制度
- · 教职工奖惩暂行规定
- · xxx物价局信访工作制度
- ·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 · 党组会议制度
- ·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 · 文 档 管 理 制 度规章制度
- ·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规章制度
- · 传达人员岗位职责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