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对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以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公安消防对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以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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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局决定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以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局决定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以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一)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以下称重点整治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场所、室内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9层以上居住建筑,24m以上公共建筑)、地下建筑。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装修材料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特别是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幕墙、风管等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安全管理情况: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等有关法规、标准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明显;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消防、治安、防控、派出所等警种对辖区的重点整治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逐一排查和熟悉,逐一填写排查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5、6),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重点单位中相关场所的排查,同时,要指导治安、社区和派出所民警结合场所管理、治安巡防等工作,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重点整治场所逐一进行排查;消防中队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侧重对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六熟悉”训练,开展实地演练。要联合文化、工商、安监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工作职责,对辖区重点整治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并建立信息通报抄告制度。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场所和建筑,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要充分运用好去年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检查所建立的档案资料,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排查工作,将排查出的基本数据和单位基本情况录入到消防监督数字化系统中,进一步促进对社会单位情况的掌握和长效监管。3月6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排查工作。www.nx899.com欢迎您访问, 欢迎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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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治理阶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未经消防审验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营业以及限期整改不合格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落实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并及时以文件形式抄告当地工商、文化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依法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公众聚集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判定标准,落实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督改和整改销案等制度,单位难以自身完成整改的,要及时提请政府协调解决。要完善重点整治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六熟悉”、进行实地演练,加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落实安全防护和战勤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处置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火灾的能力。高层、地下建筑的集中治理6月10日前结束,重点整治场所的集中治理4月1日前结束,确需延长治理时间的,经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可适当延长。

(三)督察验收阶段。督察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5日前,市局组织督察,消防、治安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重点整治场所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尚未治理结束的,要组织阶段性验收。实地抽查重点整治场所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所有重点整治场所总数的20%。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整治不到位的地区,要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7月20日前,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以及加强和改进重点整治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并写出书面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市局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消防、治安、经文保、警务督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市消防大队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火灾预防和灭火技战术研究,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严格依法整治,强化部门联动。各警种及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履行法定消防监管职责,确保新老《消防法》衔接时期,消防监管不断档,做到依法整治火灾隐患不手软。要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存在问题的场所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层层分解整治责任,实行领导包干负责制,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人头,明确其排查、督改责任。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深入排查整治一线,督促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被上级督察发现整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执法责任倒查。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平台作用,通过开办专栏、专版等形式,加大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消防公益宣传基础设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消防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力度。要在公众聚集场所扎实开展“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在公共娱乐场所推行消防安全知识强制预先播放系统,推行火灾状况下视频强制切换系统。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www.nx899.com欢迎您访问, 欢迎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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