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12-20 17:06:56  浏览次数:961次  栏目:规章制度

云阳县供电公司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化解各种矛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条例》。

一 公司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     公司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本公司劳动争议的组织;

2.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公司工会的指导;

3.     调解委员会应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

二 公司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原则

1.     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工会;

2.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工会代表担任;

3.     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由具有一定劳动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的人员担任;

4.     调解委员会委员调离本公司或需要调整时,应由按规定另行推举或指定。

三 公司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     负责调解本公司内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与劳动矛盾;

2.     检查和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     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www.nx899.com

 四 公司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

1.     因公司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     因劳动工作发生的各种矛盾。

5.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 公司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循的调解原则

1.     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

2.     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     同当事人民主协商;

4.     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5.      公司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     对因劳动工作发生的各种矛盾应当无条件的接受调解。

六 公司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循的调解受理程序

1.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www.nx899.com

3.           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5.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七 公司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循的调解程序

[1] [2]  下一页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条例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tag: 暂无联系方式 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能学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1 2 3 4 a b c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