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辅导材料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辅导材料

01-20 18:22:20  浏览次数:907次  栏目: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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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坚持严格执法,这是法治的基本内涵
  1.严格执法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具体到检察机关而言,依法办事原则的体现就是严格执法。它包括两重含义:一方面,严格依法办事,要求我们要自觉和主动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办事,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维护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还依法负有督促、强制其他国家机关、单位或团体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不依法办事的单位和个人,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纠正意见,或者依法予以查处。因
  此,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法律的至上权威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涵或基本要求。
  2.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核心环节,而严格执法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在法治国家中,司法是维系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手段,也是最有力的公力救济措施。司法能否公正,是评价这个国家政治是否民主文明的基本标志之一。所谓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应该说,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理想和信仰,也是法治社会的崇高目标。古今中外的无数事实表明,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执行,只有司法公正,才能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如果司法丧失公正,这个国家或者社会就不会是一个法治国家或者法治社会。因此,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保证。而司法公正的基础就是严格执法。倘若执法不严,法律就会受到践踏,并动摇民众对法律的信心,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成为梦想。
  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具体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1.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行为合法性的要求。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是两者的统一体。检察干警应当切实树立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并重的执法理念。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对象或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特别是要注意在办案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告知权利、接受和审查申诉、不越权管辖(办理)案件、不违法扣押(冻结)和处理财物等。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
  2、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
  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也是司法公正的一个主要内容。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正当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是否体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例如,在执行刑法的过程中,检察人员就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做到不实行类推定性,不出入人罪;)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做到同罪同罚,不重罪轻处,也不轻罪重处;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做到不屈从于权势,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搞性别、民族歧视,一视同仁。
  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作为检察机关及其全体干警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现象以及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倾向。)应当强化法制统一的司法理念,敢于同违反法制精神的现象作斗争,(并彻底摒弃本位主义思想。)要以立法法为武器,纠正地方或部门立法、执法中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或者冲突的行为,捍卫法制尊严。要在执法过程中自觉抵制和杜绝以执法办案谋取钱财等利益驱动行为,如争办“油水”案、人情案,违法缴脏,违法收取保证金等。要加强对执法机关违法以权创收行为的监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www.nx899.com
  三、要模范遵守法律,这是检察干警的应尽责任
  模范遵守法律,是检察干警的应尽责任。它是由检察机关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确保法律统一实施的核心力量。其主要职责就是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单位或人民团体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切实依法办事。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检察长唯一的职权,就是监督法律在共和国的统一正确实施。简言之,检察机关是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的使者。检察人员是代表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执法主体,其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守法形象。检察人员应当以模范遵守法律为荣,以不遵守法律和执法犯法为耻。因此模范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是检察人员的天职和最基本的要求,是实施法律监督的前提条件。
  检察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至关重要的示范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检察干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社会主义法律地位、权威和形象,他们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我们干警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提高社会和广大人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积极性,提升他们依法治国的热情。因此,每个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守法者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严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这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行使权利必须受到监督,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则。不论资本主义法制,还是社会主义法制,权力制衡与监督都是其法治赖于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掌握权力者应当接受人民以各种形式实施的监督。就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而言,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监督权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监督意识和机制建设:
  1、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任何公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或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就人的本性而言,滥用权力是多数人的自然天性,这种天性只有在外部力量的有效抑制下,才会被迫维持于正常的权力运行轨道。对于人民民主而言,只要还有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存在,就会有超越法律的权力,这种权力将为所欲为,侵蚀和破坏民主,最终可能导致国家的解体和人民民主权利的丧失.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权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拥有较大的法定权力,理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克服权力腐败,防止权力滥用,权力腐败与滥用是各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也是其他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应当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检察干警绝不能认为,,接受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找碴子”。因此每个检察干警,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 www.nx899.com
  2、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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