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7年“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的通知,公文材

申报2017年“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的通知,公文材

12-20 17:56:57  浏览次数:707次  栏目:通知公告

各县、区团委,直属团(工)委,驻Xx单位团委:

近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紧紧依靠党建带团建,持续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创建率和覆盖面,形成层层抓创建的工作机制,扩大创建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确定一批全市“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创建单位。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创建单位由各级团组织按照“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逐级申报。(申报参照Xx青〔20**〕15号和Xx青组〔20**〕1号文件要求)县、区申报时要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新经济团组织等不同类型。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团委、支部(总支)经同级党委同意,于5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团市此_文_来_源_于_贵.州.学.习.网 httP://www.nx899.com ] 委组织部,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1份。创建资格一年有效。

三、有关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此次“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遵循“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形成声势,务求实效”的原则,严格参照“四好”标准,真正把组织健全、基础扎实、注重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团组织推荐出来。各级团组织要紧紧依靠党建带团建,形成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团的建设不断加强,推动团的工作持续活跃。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521—521521521

共青团Xx市委

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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