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分析》汇编综合事务篇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汇编综合事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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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 综合事务

[案例一]

未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能不能当业委会委员

某小区的有位业主平时很热心小区事物,在业主中有人缘,在一次业主代表选举中,该业主获票较多。但物业管理公司以该业主半年来拒交物业服务费为由,认为该业主不具备当选资格。在未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能否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问题上,部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争执不下……

[案例分析]
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的,这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辖区的一员,是受业主委员会委托为该辖区提供管理服务,充当的是“管家”的角色,对业主(代表)大会的任何选举结果无权干涉。
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看,权利和义务对等是一个整体概念,是并列的关系,业主交费和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既不存在对等关系,也不存有因果关系。如不能说一个人偷税,没有尽公民的义务,就可以剥夺他的公民权一样。公民权不是谁都可以剥夺的,即使是犯过罪的人,如果法院没有剥夺他的公民权,他仍然可以参加选举。业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剥夺的,也不是某个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剥夺的。
至于该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等为  依据经济催缴。业主仍不交纳,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方法]
物业管理公司应向该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为自己的干涉行为道歉,但同时提醒该业主应交纳物业管理费,否则将会给业主委员会带来工作上的阻力,影响该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形象。还希望在该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问题上,能够得到业主委员会的理解和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

[相关法规制度]
1.《业主大会规程》(节选)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四条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第九条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十一条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www.nx899.com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第二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有犯罪行为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案例二]

开发商遗留问题业主归结到物业管理身上怎么办

   南山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全资子公司,在承接物业进行管理中,开发商遗留下一系列的问题:开发商将小区的底层机房改造成为保安宿舍;没有预留足够的会所和物业管理办公面积等,出现了诸多的问题。业主将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归结到物业管理公司身上,以至于业主与管理公司的矛盾愈演愈烈,业主终于要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提示]
   运用法规,讲清遗留问题的原因,但要注意的是不要将责任完全推到开发商身上,以利于今后同开发商的沟通协调,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和开发商间的“调停人”,要留余地。www.nx899.com

[案例分析]
   实践中业主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许多纠纷,往往是因为开发商遗留问题。而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设专章规定“前期物业管理”,这首先表明了立法上的一种态度,即明晰建管权责。《条例》提倡前期物业管理实行分业经营,明确开发商对住宅物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同时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与开发商履行必要的验收手续和相关资料的移交。这将有利于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各司其能,各负其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小区管理的延续性,确保业主获得优质满意的服务。

[案例三]

业主家中遇害物业物业管理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事件:20**年4月15日,两名罪犯经预谋后,携带尖刀等凶器,先来到A小区寻找作案目标,由于该小区保安员盘查,两人没有得逞。随后,他们又来到B小区某楼。因该楼值班保安员没有盘查,两人冒充物业人员,以检修煤气管道为名,进入关某夫妇家进行抢劫。夫妇俩惟一的儿子惨遭杀害。两名罪犯后被法院判处死刑并赔偿经济损失共4万元。
 
[提示]
   楼宇保安员的职责就是要熟悉所负责的楼宇内的业主和用户,并对进入楼宇内的陌生人进行盘查登记。

[案例分析]

   法院一审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死亡补偿金等费用共计16万元。法院认为,楼宇保安员并未对两名罪犯进行盘查。在楼宇中设置的保安设施、门禁系统和可视对讲系统均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使得犯罪分子得以未受到任何盘查即进入原告居住的房屋,并在较长时间内实施了犯罪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四]

物业管理费谁说了算

   家住广州海珠区某花园的骆先生称,在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物业管理费为0.6元每平方米,有管道煤气、24小时热水等配套服务,且写进了购房合同,但入住近1年了,非但管道煤气、24小时热水等没有落实,物业管理费反而涨到0.8元每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回答说:“开发商说的不算数”,收费是依据有关标准确定的,而开发商则称物业管理已移交,自己无权过问。

[提示]
   注意区分购房合同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不同。

[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前者是买卖合同关系,后者是服务全同关系。这两种合同关系虽然在主体方面有些重合,比如购房客房往往就是住户,而卖房的开发商也可能又承担了物业管理者的角色,但两种合同的关系是独立的。开发商无权将有关物业管理的条款直接写入售楼合同中,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直接与购房客房签订协议。但在售房前,开发商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售楼时向购房者作出必要的说明。如果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承诺了物业管理条款、内容,而购房客户认为自己是受误导而签约的,客房可以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双方退房退款;如果客户因此遭受损失,还可以提了索赔。

[案例五]

纠正违章装修僵持不下怎么办

   初夏的一天下午,某小区护卫员报告,一位业主未按要求的位置,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安装空调。待装修巡视督察人员赶到现场时,空调安装已在进行之中。www.nx899.com
装修巡视员检查一番后,向业主解释,如此安装不但影响了外立面的统一和美观,而且安装厂家施工已不慎将暖气立管打漏,还将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但业主仍坚持己见,督促继续安装。装修巡视员只好暂扣装修工人的工具和证件,予以制止。同时,请水工火速来补已打漏的暖气立管。
   业主对装修巡视员制止违章装修十分不满,提出要物业公司领导签字,承担停止安装空调的后果。装修巡视员认为自己所做并无不妥,随即提出业主也需签字,承认自己违反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双方各执己见,一时僵持不下。

[提示]
   纠正业主违章不仅要向业主说清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以理服人,而且还要注意讲究方法以情动人。这样才能真正说服业主,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管理工作。

[案例分析]
   水工赶到现场后,迅速将漏水的暖气管修复好,将污染的地面、墙面进行了彻底清理。一看两人还在争执,便接了个话茬:“要我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谁也不用让谁签字了,还是商量商量怎样安空调吧!”待两人都平静下来,他再对业主说:“我看你自己选定的这个位置并不好,咱抛开影响外立面整齐美观不说,就说你安到这里,冷凝水管要走多远呀,比较起来还是规定的那个位置”。业主迟疑不决,水工试探着提了个建议:“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没有道理,你自己里里外外看看”。或许刚才主动帮助修复漏水暖气管的举动感化了业主,业主楼上楼下转了一圈,回来后欣然同意在规定位置安装。并且与装修巡视员握手言好。
人们常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其实未必尽然。有些时候矛盾双方剑拔弩张,斗气顶牛,谁也不肯让步,就需要别人从中做点斡旋,搭个台阶。有了这样一个外力的推动,双方冷静一下,很可能一切都随之烟消云散。

[案例六]

租住户搬出部分家私而没有业主书面许可怎么办

   去年9月18日,某花园B栋5楼F座的一租住户想要搬出一部分家私。他千方百计联系此时正在国外的业主,但就是联系不上。按照管理规定,租住户搬出家私,必须有业主的书面许可,而没有业主的书面许可,管理处不予放行(这一规定有必要,现实中确发生过个别租住户拖欠业主房租、搬走业主家私而偷偷溜之大吉的事情)。急于搬出家私的住户万般无奈,找到管理处领导,恳请给以特殊照顾。
   管理处的领导考虑,若简单放行,恐怕损害业主的利益;若拒不放行,又会使住户感到不便。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么办?

[提示]
   规章制度是规范人们在各种中的行为,使企业保持正常的运转的必要管理手段,作为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应该遵守。但是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经常回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靠教条地执行规章制度难以解决,这时候我们就应该注意在把握住规章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损害各方利益、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地运用处理。

[案例分析]

   于是鉴于租住户只是搬出部分家私,提出了一个变通办法:租住户列出所搬出家私清单,并暂交与家私价值相当的押金,管理处做好记录,并出据收取押金的收据,一旦租住户能够提供业主的书面许可,管理处立刻全额退回押金(这一办法可取,但前提是要让其正确理解,否则容易引起纷争)。这位租住户觉得管理处的建议合情合理,便欣然接受。
   时隔不久,该住户拿到了搬出家私的业主书目许可。在到管理处换取押金时,还对管理处既对业主负责又为住户着想的做法赞许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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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全体业主反对物业管理公约怎么办

某物业管理公司承接了一小区物业管理业务后,草拟了物业管理公约,交给业主讨论。不料,公约遭到了全体业主的激烈反对,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下两款:
(1)物业管理者为进行物业管理活动而对业主或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物业管理者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业主或用户欠缴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则物业管理者有权采取断水、断电、断暖的做法,直到所欠费用缴清为止。
对此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公约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间的服务合同,双方形成的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业主作为消费者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一切权利。本案例中的前款约定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上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其作为免责条款,对业主是不公平的,符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故此款的制定不妥。
本案例的后款触碰了物业管理实践中的一个敏感话题,那就是物业管理公司有无权利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断暖的等做法,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逾期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缴仍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规定程序停止供电。由此可见,中止供电的权利仅在供电企业,而且供电企业也不得随意中止供电。可见物业公司无权断电。从实践的角度看极易激化矛盾,又有侵犯业主消费权之嫌,此款制定同样不妥。

[解决方法]
没有必要的免责条款,物业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前款可改为: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他类似上述情形。
后款可改为:物业管理者有权对欠缴费业主提起民事诉讼,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2条、第184条的规定减少损失。
《合同法》第182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合同法》第182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相关法规政策]
1.《物业管理条例》(节选)
……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www.nx899.com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www.nx89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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