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德能勤绩等积分办法

学校教师德能勤绩等积分办法

12-20 17:46:36  浏览次数:742次  栏目:学校管理制度

一、德(10分):
1.出现违反县局规定得0分,在随机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受到批评的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未出现第1条,由民意测评和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组测评分好(40%)、中(40%)、差(20%)三类,依次得10分、8分、4分。
二、能(20分):
1.业务知识测试10分(卷面分×10%)。
2.在视导中评为优课8分、好课6分、一般4分。
三、勤(30分):
考勤罚款1元扣0.2分,教学过程考核罚款1元扣0.2分,扣完为止。
四、工作量(20分):
平均工作量得20分满分,低一课时减2分,高出1课时加2分。
五、教学实绩(80分):
按综合分比例结算,第一名得满分,其它名次按分值比例结算。(在片内后1/4的学科,得分不超过实绩总分的1/4)
以上综合积分,作为评优、评先、评职称及工资挂钩的依据,同时作为分流、转岗、待岗以及待岗培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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