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思路

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思路

12-20 17:56:57  浏览次数:242次  栏目:工作总结

20**年工作情况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理念,紧扣“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工作目标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线,统筹处理环保与发展、监管与服务、质量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平台,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全面巩固省模创建成果,紧紧围绕投资拉动战略,大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机制,全面服务“四个倾力打造”战略,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20**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工业污染源整治为着眼点,以推动项目限期治理为着力点,以加快总量减排工程建设为切入点,以监管既有重点减排项目运营为突破口,确保既有减排项目稳定运行,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力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SO2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攀钢6#烧结机、攀钢异地新建360M2烧结机、攀钢发电厂3套发电机组、攀煤能化股份公司11#、12#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已建成投运。攀钢(集团)3#、4#、5#烧结机脱硫治理项目开始启动,1#、2#烧结机开始拆除。恒弘、广川、一立、红发等重点脱硫项目已建成投运。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淘汰、关停攀青焦化、翰通焦化等1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COD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攀钢冷轧废水回用、攀钢江0#、3#废水综合整治、攀钢集团钛业公司钛白粉厂废水回用、攀煤大宝鼎矿井废水治理、攀煤花山矿矿井废水治理等工业废水治理项目。通过创模工作的有力推动,米易县、盐边县污水处理厂和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

三是限期治理项目完成良好。省政府下达的3家限期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市金江冶金化工厂焙烧窑烟粉尘治理项目、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公司锅炉烟尘、脱硫治理项目已于11月初全部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攀枝花钢企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已选定方案,即将动工建设。市政府下达的8个限期治理项目稳步推进。攀枝花钢企球团厂(荷花池)除尘卸灰装置二次扬尘治理、攀枝花市绿环工贸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四川省卓越钒钛有限公司渣场规范化整治等5个项目已完成待验收,米易县中禾球团厂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可望在12月15日前完成。

二、强化效能,主动服务,投资拉动战略顺利推进

根据投资拉动战略的要求,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处理环保标准与发展水平、环境容量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切实强化项目审批服务。截止12月14日,市级审批建设项目97个,总投资37.89亿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100%。共计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29个,“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其中20**年全市57个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项目42个,环评文件正在编制的项目9个,未实施项目6个。办结行政效能审批项目192件,其中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核177件、煤炭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核4件、拆除闲置污染设施审批11件。在加快具体事项办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着力完善提高行政效能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了行政效能建设。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性强、耗时较长、可能影响项目落地快上的问题,开通了项目环保服务绿色通道,对常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比法定时限缩短20-5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进度。二是完善了项目服务机制。制定项目审批服务三级会议决策制度,促进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专家会诊制度,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三是实行了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和服务制。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环保服务专责制度,密切跟踪进度,及时解决难题,确保如期落地。四是积极沟通协调,促进项目审批。为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我局积极主动向省环保局汇报、沟通,取得省环保局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到部分应由省局审批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市级审批权,加快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环保审批,保障了项目及早合法建设,积极推动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

三、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为出发点,着力在“科技化监管、制度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三个方面求突破,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开展了贴近民生、饮用水保护、限期治理项目检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后督察、在线监控系统检查、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六大专项行动。20**年,共出动监察人员2602人次、检查企业1456家次,征收排污费5000余万元;其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2件,共处罚金40万元。二是强化环保监管的后督查,切实加强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共下达了25份《限期整改决定书》,并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区)政府和县(区)环保局下达《监察意见的函》和《监察意见》共4份。全年纳入重点案件后督查的企业10家,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环境信访回复、排污费稽查和移送案件办理考核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重大案件后督察办法”、“钛白粉钒制品生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钛白粉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手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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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生态市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生态市建设规划完成编制。《攀枝花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了在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基本确定。全市三区两县生态建设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县(区)生态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二是农村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有两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省级限期整治。其中仁和区攀枝花市嘉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盐边县亚热带作物示范繁殖场新民分场已进入场地清理阶段。三是生态细胞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典型带动、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建设。全年共投入200万元资金实施了5个环境优美乡镇(其中有2个已获省级命名,其余3个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申报材料已报省环保局,等待省环保局组织验收)、17个文明村、260户生态家园建设任务。

五、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我局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监测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目标,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平台和载体,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落实一个规划、实现两个确保、实施三项整治、开展六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2月13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6%。一是强化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米易、盐边两个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试运行,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米易垃圾处理场建设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根据我市现有饮用水源取水点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完成了新《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监督管理,截止11月,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确保了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完成了20**年度危险废物登记及20**年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全市危险废物登记企事业单位共计121家,涉及17类行业,共登记危险废物18种,通过加强管理,实现了全市危险废物零排放。攀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部完成,即将转入项目建设阶段。四是加强了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经过全面排查,摸清了我市核与辐射设施现状。我市现有9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全部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通过建立一厂一档管理台账、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强化业务培训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了我市核安全。五是认真抓好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编制了《20**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年度报告》,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得分95.59分,在全省城考排名第三。六是积极推进了环保模范城市群创建工作。攀枝花市已于20**年2月成功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米易县顺利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考核验收;盐边县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技术核查,率先成为全省唯一的环保模范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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