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嘉莹说汉魏六朝诗(节选)

叶嘉莹说汉魏六朝诗(节选)

12-20 17:47:04  浏览次数:751次  栏目:语文教学反思

我在国内讲学时,曾经有同学问:“老师,你讲的古典诗词我们很喜欢听,可是学了它有什么用处呢?”这话问得很现实。的确,学了古典诗词既不能帮助你找职业,更不能帮助你挣钱发财。那么,为什么还要学它?

我以为,学习古典诗词最大的好处就是使你的心灵不死。庄子说:“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如果你的心完全沉溺在物欲之中,对其他一切都不感兴趣,那实在是人生中第一件值得悲哀的事。上一节课我说过,诗有一种“感发的生命”,它由作者传达给读者,而且可以不断生长,生生不已地流传下去。这种感发的生命,可以使你的心活泼起来,永不衰老。这就是诗的好处。辛弃疾有两句词说:“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弟兄。”(《鹧鸪天》“不向长安路上行”)前文我们提到过陆机的《文赋》说:“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倘若一个人能够把松树和竹子都当作知心朋友,听到山鸟的叫声和看到花开花落的变化都会受到感动,那么他对人间发生的事情怎么会无动于衷?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论语·微子》)作为一个人,最关心的当然还是人世间的事情。所以杜甫才说:“穷年优黎元,叹息肠内热。”(《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黎元”,就是老百姓的意思。在唐代天宝年间安史之乱将要爆发的时候,朝廷已腐败之极,老百姓也困苦之极,杜甫看到老百姓的苦难流离,预感到大乱将起,心里就不由得一阵阵发热,恨自己没有办法解除老百姓的痛苦。这就是一个真正伟大的诗人博大而善感的心灵。

上一节我们讨论了大自然中的“春风春鸟”、“秋月秋蝉”等物象对诗人的感发,但那并不是感发生命的惟一来源。因为人生所接触的毕竟不仅仅是草木鸟兽;人所接触最多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能够引起诗人感发的,除了自然界鸟兽草木的“物象”之外,还有更大的一类就是人事界的“事象”。关于人事界的“事象”,钟嵘《诗品序》中也举了很多例证,他说:

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官。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娥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

显然,钟嵘在这里所举的“事象”的例证,要比前一段所举的“物象”的例证多得多。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并不是一天到晚坐在那里伤春悲秋就是诗人了。一个诗人不但对自然界的草木鸟兽有一份关怀,对人类社会中的悲欢离合也要有一份关怀,而且是更大的一份关怀才行。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一点:钟嵘所举的这些人事界的例证,是有一个层次在里边的。现在我们就结合诗例来作分析。

“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是第一个层次,说的是人事界的聚会和离别。在人世间,聚会永远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也是诗人的好题目。举杜甫的一首《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为例,我们只看其中的一部分:

白日来深殿,青云满后尘。乞归优诏许,遇我夙心亲。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

近代诗人闻一多对李白与杜甫的相会作过一个比喻,他说那就像天上的太阳和月亮走到一起了,我们应该敲三通锣打三通鼓来庆祝这两位大诗人的聚会。杜甫在这首诗里就记载了他与李白这次美好的遇合。当时李白已经名满天下,因此不用参加进士考试就直接被玄宗请入朝廷去做翰林。然而皇帝并不是真正看重他的才干,只不过是请他写些新诗拿给杨贵妃去歌唱而已。李白不乐意干,就向皇帝辞职,结果皇帝批准,赐金放还。这就是“乞归优诏许”。短短的五个字,就包含了这位天才诗人得意与失意、荣宠与挫折的整体过程,这真是一种了不起的概括能力。杜甫是在李白离开朝廷之后与他相会的,所以接下来“遇我夙心亲”五个字,就记载了当时诗人自己的感受。《红楼梦》里宝玉见到黛玉时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人生能够遇到一个知己,怎么能不欢喜?杜甫说,那时候我和你刚刚相识,就觉得彼此之间那么亲近,好像前世有什么夙缘一样。有的人不喜欢李白的奇思狂想和高谈阔论,而杜甫却喜欢;有的人以为嗜酒是不好的,可是杜甫却从李白的嗜酒中看到他的天真。两个人一起喝醉了酒,夜晚有时就高歌狂舞在那美丽的梁园;有时春日就携手散步在泗水水滨。你看,假如你是一个诗人,遇到了这么好的朋友,经历了这样愉快的聚会,怎么能不用诗把你的快乐写出来?所以钟嵘才说:“嘉会寄诗以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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